传继到同一家庭的不同个人身上

       一个宝宝一个样, 每个宝宝的发育方式都是十分复杂的。

       小儿的发育方式主要是遗传决定的这里指的是正常遗传, 而不是缺陷遗传。无论是学步、长牙、学话的快慢、青春发育的迟早, 还是身材的高矮, 一般都是家庭遗传的结果。然而, 每个家庭的遗传特征本身又是十分庞杂的。所以, 传继到同一家庭的不同个人身上, 又会产生不同的个体特征。

       运动功能的发育包括头部的挺直, 即坐起、爬行、站立、行走等各种动作的形成, 每一项都有其一般的指标, 不过, 即使是完全健康、正常的婴儿中, 也存在巨大的差别。

       运动功能发育迟缓与智力程度几无关联, 父母必须对此有明确的认识。在运动功能发育明显迟缓的婴儿当中, 以上智力发育正常。所以, 假如你的宝宝看起来发育缓慢, 纯属个人差别, 不必担心。

       假如宝宝不仅运动功能发育缓慢, 而且对周围的人事毫无反应, 那就应请医生做一下各项检查了。

       致意外行为的成因有哪些

       无论是驾驶运输工具, 还是操纵各种生产性机器, 操作者与当时的被操作对象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这个系统必须按预先已制定好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操作, 整个系统包括操作环境、操作者和操作对象三个方面。每个方面都包含有多种因素, 并构成了人机系统中的操作因子。致意外行为的发生就是操作者的操作因子异常所致。

       通常, 致意外行为有两种情况, 一是操作者对其操作因子判断失误。比如, 明明前面道路狭窄, 车开不过去, 但司机却误认为可以开过去, 其结果是车翻人亡; 或本来煤坑已快冒顶了, 工人却根本没有发现, 致使发生意外。二是肇事者本来已看到操作对象和( 或) 操作环境中某个操作因子不正常, 但由于自信, 掉以轻心, 对自己应变力量估计不足, 结果发生意外。例如, 许多年轻司机的失事, 他们虽然完全估计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风险, 但由于对自己的应变能力估计过高, 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无论什么样的致意外行为的出现, 都或多或少与人的唤醒水平存在密切关系。因此, 操作者的诸操作因素中, 唤醒水平对意外行为的发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唤醒水平低下, 感知觉和判断能力下降, 行动灵敏性、果断性、力度均不够, 行为协调性也差。所有这些均会导致行为的失误。

       在没有任何特殊干扰的情况下, 人的唤醒水平在群体中有一个较为稳定的分布, 因此, 无论如何, 意外事件总会有一定数量在发生。比如拿车祸来说, 道路条件不良是车祸增加的主要原因, 且在道路条件改善后, 车祸真地下降了很多, 但好景不长, 车祸发生率很快又恢复到原来的水平。这是因为, 原来道路条件很差时, 司机驾车都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即有很高的唤醒水平, 保证一系列操作因素正常发挥作用。这时, 主观努力全发挥出来了, 但客观条件太差自然成了车祸发生的根本原因。在道路条件改善之后, 司机对该路的警觉由于条件反射的作用, 至少还可保持一段时间。再加上外界条件的改善, 车祸无疑要下降。但时间一久, 司机们习惯了优越的交通条件, 心理警觉水平自然就下降了, 车速也加快了, 车祸发生率必然会上升。总之, 在研究致事故的行为的着眼点还不在此, 根本目的在于要分析引起事故的内、外在行为的改变, 以期通过行为控制, 来达到减少意外事故的目的。

最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