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平头那样的短发是另一个时代的产物
2 0 世纪6 0 年代的舆论是极力反对留长发的。在男性中蓄留须发一般可以同不整洁、叛逆行为和极端的生活方式联系起来1 9 7 3 年, 旧金山的一家报纸询问:" 你不信赖外貌整洁的人吗? " 一位好奇的摄影师作出如下回答:
是的, 像平头那样的短发是另一个时代的产物, 他们的思维方式也是那个时代的。外貌整洁的人总是非常神经质的, 一点也不开化他们不能对别人宽容, 他们非常保守。我认为他们极为陈腐、过旧。当他们留着短发时, 总显得道貌岸然, 我同他们合不来。只有古板守旧的人才剃平头。我认为他们是非常讨厌的人。任何人留短发, 外貌整洁都显得保守、自以为是, 我看不上他们。
罗森克兰茨做过另外一个实验, 他试图运用一种投射技术来评估服饰的象征意义。他设计了一种改进的主题统觉测试, 包括张一组的画片, 画片中描绘的服饰和人的性格特征不相一致。受测试者被要求就每张画片讲一个戏剧性的故事。在测试中对于服饰没有任何起码的说明。大多数的受测试者在分析画片时还是借助服饰暗示。受测试者评述总数的1 / 4 涉及服饰, 有些受测试者的服饰评述在他的分析中所占的比例高达5 0 % .
至此我们可以从这些有关服饰的研究中得出两个基本的结论。其一, 对于个体的人格特质的判断确实受到他所穿戴的服饰的影响; 其二, 这种判断一般与服饰所传达的象征意义相一致。至于说这种判断是否准确地反映了个体的特征则完全是另一回事。
尽管像尼斯所做的那一些研究说明个人的信仰或其他方面的生活方式与他穿戴的衣饰之间存在着肯定的联系, 但结果还不足以令人确信。纳珀研究了对于一组男性的人格和服饰风格之间关系的测试。穿着者对于自己的服饰评估与他的人格有着重要联系, 但是同辈对于他的服饰评估和他的人格特质之间的联系就相对要少一些。纳珀由此得出结论, 穿着者怎样注意自己的穿着并不总是与感知他人的方式相一致的, 而感知者利用服饰作为一种人格的暗示容易导致不准确的判断。
然而, 这种发现完全与西蒙兹提出的理论相吻合。西蒙兹认为最接近的人格评估就是要求穿着者自己分析他的服饰, 以及引导他服饰选择的诸多因素。
人类的自杀行为的概念
自杀( s u i c i d e ) 是人类的一种以生命为代价的自罚自毁行为。《不列颠百科全书》简单地定义为" 有意或者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为" 。这个定义强调个体致死的动机。有意识障碍的病人通常对自己的行为失去了控制的能力, 而导致死亡, 不应看作是自杀; 根据一般的观点, 意识是人类独特的心理活动, 因此除人以外的动物的自我毁灭现象也不应被称为自杀; 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的安全而奋不顾身, 如果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致命的后果, 这种情况也不是自杀, 因为他在主观上还是尽力避免这种后果的; 那么, 不爱护自己身体的人, 最终导致了健康的损害, 也不能算是自杀。D u r k h e i m 反对根据行为的目的或动机来定义自杀。他提出, 当一个人在做出危险的举动并确切地知道这一举动的通常后果时, 就可以说他是在自杀, 这种确切性只有大小之分。他还明确指出, 一种行为不能以行为者所追求的目的来定义, 因为相同的行为体系可以在不改变性质的情况下适用于许多完全不同的目的, 对于自杀正是如此。因此认为不爱惜身体而最终损害了健康的行为方式与真正的自杀, 除了死亡的可能性小一些外, 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因为两者都是行为者在知道后果的情况下, 甘冒生命的危险, 后果完全不起制止的作用。D u r k h e i m 甚至认为, 一位死于过度辛劳的学者通常构成了一种萌芽状态的自杀, 尽管在理论上不能将这些情况与" 完全的、纯粹的" 自杀混为一谈, 但他们之间的紧密联系决不应被忽视。然而, 完全不考虑行为者的目的来对自杀进行定义, 将免不了会把自杀的概念泛化, 在实际工作中也会遇到许多的实际困难。受其影响, 有的学者把诸如大量吸烟、酗酒、吸毒、性淫乱、赌博、贪食、过胖、高危体育活动等一切有害于健康的行为, 称之为间接自我毁灭行为( i n d i r e c t s e l f - d e s t r u c t i v e b e h a v i o r ) 或" 慢性自杀" 。这种行为的后果需要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会表现出来。行为者并无有意损害自身健康的愿望, 他们或者不了解此种行为对健康有何影响, 或者因为后果的发生率低, 需要的时间长而不去避免和控制这些行为。
自杀行为包括意向自杀、企图自杀和自杀死亡。意向自杀是指有寻死的愿望, 但没有采取实际自杀的行为。这种自杀的特征只是一种意念性的行为, 不需要很大的心理能量去准备。但意向自杀多带有很强的冲动性, 常常因为某些事, 甚至是无关紧要之事一下子想不开而冒出轻生的念头。意向自杀也是欲自杀的人对" 是否结束自己的生命" 的问题充满矛盾斗争的阶段。因此, 这种自杀有很强的逆转性。
企图自杀是有意伤害自体的行为, 比如上吊、跳河、服毒等, 但并未导致死亡的自杀未遂。这种自杀行为比意向自杀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死的欲望比生的欲望更为强烈, 但仍然存在强烈的心理矛盾。直到临自杀时, 心中充满了矛盾斗争。最后终因某种原因, 使自杀活动只能是一种让他人都看得见的企图, 而未能真正自绝。
自杀死亡是指既有自杀的欲望, 又有自杀的企图, 且已自杀成功。自杀死亡的人是死的欲望完全战胜了生的欲望, 毫不犹豫地自杀死去。或是死的欲望基本上战胜了生的欲望, 但在自杀时生的欲望远远没有泯灭, 只是在气愤和冲动的驱使之下去自杀, 由于选用的方式恰当, 使自杀成功。或是生死欲望正处于激烈矛盾冲突之中, 完全由于冲动去行自杀。
自杀是严重危害人类生命的问题, 在全死因中占重要位置。自杀可导致巨大的寿命损失及社会经济价值损失。从整个社会来看, 自杀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自杀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反映某一社会道德风尚的好坏、社会制度的稳定与否的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