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推迟的事情都是自己曾经期望尽早完成的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或多或少有一种不良的习惯- - 拖延时间, 这种现象似乎经常遇见, 以至于看见或者发现自己也是如此时都不以为然了。然而拖延时间却是一种对人对己都极其有害的恶习。鲁迅先生说过:耽误他人的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

       其实, 所推迟的事情都是自己曾经期望尽早完成的, 只是由于某种" 原因" 而一拖再拖。有时甚至每天都要对自己说" :我的确应该做这件事了, 不过还是等一段时间再说吧。" 我们很难将拖延这一习惯归咎于外界因素, 因为拖延时间的是自己, 由此受害的也是自己。我们每个人都能认识到, 拖延时间是一种不好的习惯, 然而却仍有不少人能够下决心彻底改正。事实上, 对大多数人来讲, 拖延时间不过是让自己避免正面接触困难而采取的一种手段。

       停止拖延的最好时机就是现在。那么, 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 按照书中介绍的一些方法, 或者自己根据个人的情形而制定一些有效的解决办法, 以改变和消除那些妨碍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拖沓习惯。

       开始, 先想想所有已被你拖延下来的要紧事- - 你该写的报告、你该打的电话, 或是你该念的书, 把它们全写在一张纸上。拿着所写下的导致拖延原因的那张单子, 比较一下该做的事和没做的原因。假如该做的事真的很重要的话, 你是没法在两张单子之间自圆其说的, 当你了解到这点时, 就不该再拖而要赶快把事情完成了。

       有价值与无价值之别

       价值是相对于一定的主体而言的, 同一客体对不同主体其价值不同, 要评价事物的价值, 首先要确定主体, 运用主体尺度。主体需要是主体尺度, 但由于主体需要并非都合理, 所以, 它不是科学的价值标准。能作为主体尺度的价值标准, 是主体利益。有人说利益是人们通过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需要, 可把利益与需要等同起来。这种说法欠妥。利益与需要有联系, 也有区别。利益是主体正当的、合理的需要的表现, 而主体不正当、不合理的需要则是违反主体利益的。所以, 主体利益是一般的价值标准, 而需要却不能做一般的、普遍的价值标准。

       以主体需要作为一般的基本的或根本的价值标准, 其前提是主体需要必须合理。因为只有主体需要是合理的, 才能作出" 能满足主体需要就有价值" 的结论。如果主体需要并非都是合理的, 那就不能说满足主体需要的东西都是有价值的。怎样判断主体需要是否合理呢? 主要看这种需要是否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规律性, 是否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 即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主体有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许多时候主体需要是正当的、合理的, 但也有一些需要是不正当的、不合理的, 如扭曲的需要、过量的需要、冲突的需要等。正因为主体需要有正当、合理与不正当、不合理之分, 所以, 满足主体需要也有有价值与无价值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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