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换来丰厚的利益和享受

       英俊或漂亮有时是资本, 有时会是负担。面对各种诱惑时何去何从? 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

       林娜是一个天生丽质的漂亮女人, 从小到大不知受过多少人赞美, 也不知得到过多少男子的爱慕目光, 自己也曾不止一次地为自己的美貌和不平常的回头率而自豪。可最近她越来越为自己的美丽而苦恼。前段时间, 她连续应聘了两家公司, 让她遇到了两个好色的男人。细想起来, 她认为这是" 美貌惹的祸" 。

       上班没多久, 那两个好色的男人就对她开始有了非分之想! 她是个已婚的女人, 每天都要在办公室应付这种" 色" 男人, 她感觉烦透了。她也明白, 遇到这种男人本该回避, 可是她特别喜欢现在应聘的这个岗位, 她该怎样解决这个困惑呢? 漂亮对于女人, 有时是武器, 基本上是所及之处, 击倒一片。男人如

       果不幸被漂亮的女人瞄准, 挡不住诱惑纷纷被击中, 不知不觉就被" 漂亮" 牵着鼻子走了。可能是女人漂亮对男人的杀伤力太大, 所以, 女人想勇往直前, 或多或少都在漂亮上下工夫, 这也让男人心里暗暗高兴。男人的英俊帅气对女人来说也有很强的吸引力, 很多" 帅哥" 也因为这个受到" 围攻" 。

       男人经常用"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或" 不爱江山爱美人" 来蛊惑和安慰漂亮女人, 好让她们放松警惕的眼神笑纳男人的殷勤。这个" 笑纳" 和" 殷勤" , 就像中国古老的太极对打, 掌掌相对, 腕腕相随, 推去来

       兮, 表面上温和得一会儿你进我退, 一会儿我进你退, 就像表演不分胜负, 暗地里却都使着劲。漂亮女人, 别说她的上司和同事, 就是一个守门的人, 也会利用自己岗位之便, 让自己享受一番" 美丽" 。正确认识了漂亮的价值, 懂得" 漂亮者生存" 的运行规则, 就可以尽情" 使用" 漂亮了。漂亮不是" 资本" , 它是能源。如果把漂亮当资本那是愚蠢, 而如果把漂亮当能源就是智慧。

       有人说, 女人漂亮了, 就要正襟危坐、目不斜视, 最好还笑不露齿。因为你漂亮, 男人就会琢磨如何与你拉近距离。他们的陷阱, 一般是用" 有求必应" 制作的, 既温柔又热情还狡猾的那种。如果不是一颗用智慧武装起来的头脑, 这种陷阱就永远在你前面, 而不是后面。如果不小心, 漂亮会给自己招来很多麻烦。自己的漂亮、英俊把异性给招惹了, 同性骂你狐狸精或风流成性, 异性骂你不知好歹女性如果相信自食其力, 愿意洁身自好, 不贪图安逸和享受, 那么她就能抵抗得住诱惑和威逼, 看清楚短期利益后面的巨大的危险, 看到眼前所得后面的永久性的、难以弥补的损失。

       在诱惑面前, 要保持自尊。自尊会使你头脑冷静、心情平静, 不为眼前一时的物欲所迷惑, 帮助你站稳脚跟, 使你在上司面前没有可供利用的弱点。

       我们要保持自己人格的神圣不可侵犯。因为, 权力是不平等的, 但人格是平等的, 人格是人之为人的那些最本质的东西, 是一个人的基本心理品质( 或精神面貌) 。每个人的人格都是不同的, 但彼此都应相互尊重。下属与上司相处, 绝不是要一味地讨好、低眉顺眼, 当自己的人格受到侵犯时, 一定要有反击的勇气。否则的话, 就会像" 多米诺骨牌" , 你的自尊会被一点一点地吞噬掉。不知不觉, 就会滑进难以自拔的深渊。也许会有人说:" 名誉值几个钱? " 确实, 名誉无法像现金一样使用, 无法换来丰厚的利益和享受, 但它绝非没有价值。我们都知道, 人的名誉其实是无价的, 你有钱也买不来, 你失去了便再也难找回来。对于女性来说, 名誉尤其重要, 原因很简单, 社会对女性的名誉有着较高的要求。许多女性悲剧的出现, 就是因为女性一时的失足而造成名誉扫地, 最终走上了不可收拾的歧途或痛不欲生的末路。名誉其实是人的羞耻心的表现, 也是社会道德约束的体现。我们要体面地活着, 就必须有羞耻心、有道德感, 这样我们才会获得尊重。因此, 作为职场中人, 面对想入非非的同事, 应该树立自尊、自爱的意识, 同时, 也要采取灵活的方法巧妙地加以拒绝, 不让他们有可乘之机。

       一句箴言:美丽的事物因其短暂而尤显珍贵

       特殊的社会规范就是法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 产品有了剩余, 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剥削, 原始社会的氏族联盟和氏族习惯就为国家和法所代替。法的产生有着经济的、阶级的、社会的根源, 同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以及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社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

       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从法的最初起源看, 正是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导致了法的产生。原始公社制度解体以前, 生产资料是公有的, 产品实行平均分配, 当时没有形成各种脱离氏族而独立的不同利益的经济主体, 个人与集体浑然一体。利益上的基本一致使他们只需依靠传统习惯就可以把经济关系调整好。在原始社会后期, 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发生三次社会大分工, 出现了个人劳动产品的交换, 逐渐促进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促进财富向少数人积累。到了父系氏族公社时期, 随着公有制的解体, 私有制的产生, 出现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所有制。各个不同利益的社会集团为了自身利益而进行着保护一种所有制和反对另一种所有制的斗争, 这就使社会的经济秩序陷入混乱之中。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赖以生存的经济条件, 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社会各集团在毫无限制的冲突和争夺中同归于尽, 于是就根据本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制定或认可一些特殊的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来维持社会秩序, 以保护奴隶制经济的发展, 限制甚至消灭那些不利于奴隶制发展的经济。这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就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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