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故做“糊涂”

       周先生的女儿上初二, 一向比较" 乖" , 学习也不错。周先生在外地工作, 一般一个月左右才回家。一次, 他刚从家回到单位的第二天, 忽然接到女儿的电话。女儿说, 她不想上学了, 感觉自己" 堕落" 了。听到女儿这样说, 周先生心里很惊异, 他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女儿为什么会这样说她自己。周先生

       放下手头工作, 立即返回家。晚上, 女儿依偎在爸爸身边, 说起了自己的心事。女儿说, 近来作业特别多, 她总是完不成, 可完不成第二天到学校就要挨批, 她觉得总挨批很没有面子, 很丢人, 因此, 不想上学了。听完女儿的述说, 周先生稍稍松了口气:原来女儿说的" 堕落" 是自己有了不想上学的想法。周先生知道女儿是个很有自尊心的女孩, 他能理解女儿每天完不成作业挨批会有多尴尬、难堪。他对女儿说, 你不想上学, 就在家里休息休息。那一天, 周先生一整天都在听女儿" 聊" , 女儿很开心。第二天早晨, 他问女儿:" 今天再休息一天, 放松放松? " 女儿摇摇头:" 不, 爸爸, 我感觉轻松多了, 老不去上学落下的功课太多就不好补了" 。" 那你的作业完不成怎么办啊? " 周先生故做" 糊涂" , " 我会和老师好好谈谈的" 。看着女儿一脸的轻松, 周先生放心了。

       青春期是人生的脆弱时期, 自身的生理、心理急剧地变化, 遇到的问题也比较多, 很容易想不开、产生苦恼。这时父母一定要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 善于从他的话中捕捉信息, 理解他, 告诉他, 你理解他目前所承受的压力, 知道他有多不安多焦虑。让他感到父母的理解与支持, 他不是孤单无助的。这样才能帮助他走出烦恼、排解压力。否则, 孩子的压力释放不出来, 越积越多, 积重难返, 就会导致严重的心理问题。

       因而是唯物主义的法

       波兰的彼得拉任斯基是欧洲早期社会学法哲学的杰出代表, 也是一个杰出的心理学家。他是把法当作心理现象研究的集大成者。在他看来, 权利和义务的本质是情感, 法就是人们的一种必须服从的体验和情感。如果一种行为, 某人感觉是自己的义务, 另一人感觉到是自己的权利, 那么, 在第三人看来, 他们之间便形成一种法律关系, 即情感造成的法律; 情感使权利的实现以及义务的履行成为可能, 法官裁判案件也不可能离开情感, 其判决恰好是对法的情感的体现。

       和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不同,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以唯物史观分析法的本原。马克思在论述法的产生时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 法的关系正如国家的形式一样, 既不能从它的本身来理解, 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 它们根植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在这里, 马克思清晰而科学地揭示了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和历史唯心主义法哲学两大理论系统的对立及其关键所在。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把物质生活关系看作是法的现象的最深厚的根源, 而历史唯心主义法哲学则排斥物质生活条件对法的现象的制约作用, 或是从法的自身出发来理解法的本原, 或是把法的关系看成是人类精神一般发展的产物。

       很显然, 马克思主义的法哲学理论认为法的产生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必然结果, 具有深刻的客观物质性, 因而是唯物主义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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