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求得内心暂时的安宁

       ( 一) 疑病求医

       一般而言人们觉得患病是因为出现了不舒服的感觉, 如疼痛、虚弱等主观体验, 即有症状存在, 这些症状对其日常活动发生了干扰。但有些不舒适感觉并不一定是疾病的症状, 可能是生活事件所致应激反应的一部分, 也可能是对正常生理活动的错觉或不良暗示的产物因此人们对患病的自我判断和医生对疾病的临床判断常不一致。医生的临床判断和人们的自我判断一致, 通常不构成问题。如果有病却没有患病感觉, 往往不能及时就医。而在感觉有病但查无实据的情况下, 人们因为觉得自己有病, 往往寻求医疗, 然而实际上并无疾病存在, 这就增加了医院和社会的负担, 成为医疗设施和医药费用的高消费者。有人估计至少5 0 %求医的人属于这种类型, 即至少有一半去医院的人没有疾病。

       ( 二) 有病不求医

       一个人对自己是否患病的自我判断和是否求医也不一致。例如无病不求医的情况, 这是理所当然的。不过从现代医学观点看, 有些疾病的早期可以没有症状, 以致不能及时作出患病的判断; 还有些人虽然有某些不适感觉, 但由于缺乏医学知识, 也不能作出已经患病的判断。因此, 现代医学要求, 即使" 不认为自己有病" 也应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对疾病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认为有病但不求医" 的一类情况视为奇怪的现象。因为疾病不及时治疗会发展和加剧, 导致死亡和残疾, 这对家庭和社会也是一个不幸。但是这种现象确实存在。分析其原因, 主要有几种。

       即患者或其家属对疾患的认知评价过

       ( 1 ) 症状的严重性不足以引起患者和他人的警惕低, 或由于医学知识的缺乏, 对疾病没有正确的认识。如认为红光满面、身体肥胖是健康的表现, 可能使高血压动脉硬化或内分泌病患者不及时求医。

       ( 2 ) 求医不方便花钱、费时, 路远需要交通工具, 病重需要人陪伴等, 常使求医延

       ( 3 ) 以往在求医时有不愉快的体验如遇到粗鲁、冷淡、不熟练的医生, 受过医生、护士的埋怨、轻视等。

       ( 4 ) 恐惧心理对医生的恐惧, 对诊断过程中如抽血、透视、穿刺等的恐惧, 以及对输液、输血、外科手术的恐惧, 常使病人回避求医。有些病人不求医, 是因为难以面对或接受患病的事实及其后果。

       ( 5 ) 害羞心理有些病人觉得检查时暴露身体、生活由他人照料, 是伤害他人的自尊。似乎承认自己患病就是承认自己软弱和低劣。传染病要被隔离, 精神病要被人歧视, 这些病人更羞于承认患病, 常不愿自动求医。

       ( 6 ) 否认是推迟求医的最重要" 心理防卫机制" 所谓" 心理防卫机制" , 是指人们为了对付各种困难或挫折而采取的一些策略, 旨在减轻人们的痛苦或不安, 求得内心暂时的宁静。心理防卫机制大多为人们不自觉地采用, 有很多不同的种类, 其中否认机制是比较原始

       的一种。即是将已经发生的、不能接受的不愉快的事情加以否定, 认为根本没有发生过, 以求得内心暂时的安宁。很多病人在疾病开始时虽然已有症状, 但常觉得症状不要紧, 没有必要找医生或接受病人角色。例如高血压病早期的头胀、头痛或头晕, 可能被认为是轻度感冒而不去求医。否认不是有意识的, 它使病人不自觉地维持着仍然健康的错觉, 不知道这是欺骗自己。如果症状明显, 疼痛严重, 不能完全否认时, 则代之以部分否认, 将症状解释成轻度或由不大重要的原因引起。例如, 胃癌患者早期常把自己的胃部不适解释成一般的胃炎或消化不良, 把无力、厌食说成是工作劳累所致。偶尔可见以反向作用来加强否认作用, 病人反而采取增加工作或社会活动的方式以显示其" 健康" 。这一点与人的智力、知识或教育程度无关。

       ( 7 ) 病人及其亲友的信仰或鬼神观念可使病人患病后寻求宗教或巫医的帮助, 从而不求医或延迟了求医。

       ( 8 ) 担心成为病人后会降低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声望, 甚至可能失业。

       ( 9 ) 工作太忙, 走不开, 请不了假。

       ( 1 0 ) 不适当地过度宣扬" 带病坚持工作" , 强化了" 有病不求医" 的行为

       要学会谈判三方针理论

       所为谈判" 三方针" 理论是由英国谈判专家比尔斯斜特所提出的" 谋求一致" 、" 皆大欢喜" 、" 以战取胜" 的谈判理论。

       " 谋求一致" 是一种谋求双方共同利益, 争取最大可能一致性的谈判方针, 犹如共同做蛋糕, 蛋糕做得越大, 分享得就越多。

       " 皆大欢喜" 是一种保持积极关系、各得其所的谈判方针。这种方针不是把蛋糕做得尽可能大, 而是根据各自的需要和不同的价值观去分割一个既定的蛋糕, 争取分得合理, 分得各方都满意。

       " 以战取胜" 这种方针是比较陈旧的谈判方针, 谈判中应当避免, 指谈判各方使手腕和诡计, 争个你死我活, 结果却两败俱伤。该方针目的是打败对方, 实质是损害了双方的利益, 其危害性是" 失去友谊, 失去今后与对方合作的机会, 会遭到对方的抵抗和反击, 也有可能是对方屈从但也不会积极履行协议, 在社会上失去信誉等。当今谈判中很少有人采用这种方针。人们应该在友好、和谐气氛下" 谋求一致" 去谈判, 也可以在谋得己方利益的前提下给对方以适当满足的" 皆大欢喜" 去谈判, 但无论如何不应该" 以战取胜" 。

       上述三种谈判理论运用最广也最常见的是双赢谈判理论, 当然各种谈判理论随着社会发展也在不断出现。但无论什么样的理论都应坚持这一基本出发点:谈判不是满足某一单方面的需要, 而是参与方都要获得某些需求的满足, 寻求参与各方的最佳需求结合点。

       现代谈判理论的发展促使形成新的谈判模式。这种现代谈判模式不是首先确定自身的立场, 而是认清自身的需要, 然后去寻求和探索对方的需要, 谈判的根本目的是共同努力去找出达到需求结合点的途径。这样就可使谈判过程的合作性大大增加。由于谈判结果都获得某种满足故这种模式又称为" 双赢式" 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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