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推理和法律史结合起来

       传统的比较法追求纯粹的法律比较研究, 不关心这种纯粹比较之外的其他事情, 因而表现为一种封闭式的研究。在2 0 世纪下半期, 整个科学领域普遍兴起多学科、跨学科的研究, 一些横断性、交叉性的学科或研究领域产生。但是, 比较法学家对这种趋势的反应相当迟钝。直到近些年, 一些比较法学家才明确提出比较法的跨学科研究问题。

       另一方面, 传统的比较法学主要关心对各种不同法律体系及其规则进行比较研究。2 0 世纪7 0 年代以来, 比较法学家逐步从单一的、纯粹的法律比较研究中摆脱出来, 尝试利用比较法的学术优势和方法, 对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如法律移植、法律文化、法律全球化等问题, 进行深入研究。比较法研究主题的多样性标志着当代比较法开始摆脱理论困境、开始走向繁荣。

       在认识到传统比较法在理论上的种种缺陷后, 一些比较法学者开始积极地寻找比较法的理论发展之路。在西方, 美国佐治亚州大学教授沃森通过对法律移植问题的研究提出了法律发展理论。意大利都灵大学法律教授萨科提出了" 法律共振峰" 理论。

       我国学者主张建立一种以认识论研究为特色的比较法, 把比较法研究、法律理论、法律推理和法律史结合起来, 既为比较法提供理论基础, 同时也为法理学提供法律认识论的基础。这种比较法的目的是揭示法律知识的内在结构或模式, 即能够从法律范畴、制度和观念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结构或模式。这种结构或模式在法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切忌随便称对方为说谎者

       在采访对象的话前后对照, 一旦发现有自相矛盾之处, 要联其前言后语, 抓住不放, 并巧妙地当场要对方做出解释。

       在采访一些善于玩弄政治手段的人时, 她不是孤立记录每一个问题, 而是把对方的话作为一个整体来看, 决不允许那些逻辑混乱、自相矛盾的话存在。而法拉奇总是判断非常敏捷, 从不让被采访的对象有隙可钻。她善于捕捉自相矛盾的话并提出来, 请对方解释, 并把前言后语一齐记录在案。

       法拉奇这种提问方式告诉我们, 如果你知道回答问题的人在撒谎, 怎么办。怎么说呢? 能向他说:" 你在撒谎吗? " 一般说来, 这是不可以的( 除非公开的) 。面对面的对敌斗争的人你可以这样说:" 噢, 这很有意思, 不过我记得你过去( 或刚才) 说的话与此相比有些出入, 我希望能弄清楚。" 然后就拿出证据。有的人可能会说:" 噢, 是我不好。" 于是开始纠正自己说的话。但有些人却是一意孤行, 坚持错误。那么, 你不妨把现时的话或搪塞之词记录在案, 到需要摆材料的时候, 把他两种说法放在一

       起, 让大家去判断孰是孰非。特别在处理一些重大的问题时, 这样做是绝对必要的。你不要随随便便称对方为" 说谎者" , 因为这可能被人说成是诽谤, 甚至你会被控告, 即使你有了充分的证据而获得最终的胜利, 但你会为摆脱其无理纠缠耗费时间与精力, 倒不如用事实来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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