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品经营者和服务者进行监督

       旅游者首先是消费者。消费者是指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或单位。消费分为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 而消费者的活动仅指个人为生活需要的消费行为。旅游者在购买旅游商品和接受服务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享有以下权利:

       1 .安全

       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进行消费行为时, 首先要考虑商品的安全因素。如果商品对生命、财产存在不安全因素, 消费者就不会去购买。反之,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安全的标准。

       2 .知悉

       消费者的知悉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可以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情况。

       旅游购物常常发生在旅途中或旅游景点内, 旅游者容易忽视对上述情况的了解, 发现上当受骗时已经离开了旅游地, 所以提醒旅游者在购物时一定要注意行使自己的知悉权。

       3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 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商品或者接受不接受某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 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的需求和个人愿望不同, 因此对商品或服务的要求也不同, 消费者有权按照自己的要求选择满意的商品或服务。

       消费者只有在了解了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以后, 才能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应该说, 消费者主观上应该是在完全是自愿的, 没有受到任何其他人的干涉和强制的情况下, 才能体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4 .公平交易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旅游商品和接受服务时, 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市场交易的规则是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 诚实信用。商品的质量反映了商品的优劣程度, 对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价格是商品或服务的价值体现, 只有等价交换, 质价相符, 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有些经营者采取强制交易的办法, 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消费者有权予以拒绝。

       5 .获得赔偿权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 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有权获得赔偿的人包括商品的购买者, 商品的使用者, 接受服务的人以及第三人。所谓第三人, 即其既不是商品的购买者, 也不是商品的使用者, 而是由于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其他人。

       消费者除了接受经济赔偿, 还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 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经营者承担赔礼道歉、恢复原状、修理、重做、退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

       6 .结社

       我国宪法规定, 公民有结社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消费者同经营者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 但是, 由于消费者是分散的个人, 经营者是具有一定势力的组织, 所以, 消费者相对经营者来说, 处于劣势地位。消费者对商品知识的了解非常有限, 常常凭借广告、说明书来进行判断, 消费者团体的作用就是指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介绍有关的商品和服务的知识, 对商品经营者和服务者进行监督, 并且在发生纠纷时, 及时进行调解解决问题, 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教你乘机旅行的规则

       对旅游者来说, 乘机旅行时了解一些航空旅行规则是非常重要的。

       订座:在通常情况下, 旅客只有在订妥座位后, 才能凭该订妥座位的客票乘机。旅客可在各航空公司售票处或代理售票处预订座位。已订妥座位的旅客, 如果未在购票时限内购票, 所定座位即被自动取消。

       座位再证实:持有订妥座位的联程或来回程客票的旅客, 如果在该联程或来回程地点停留7 2 小时以上, 须在该联程或来回程航班离站前两天的中午1 2 点以前办理座位再证实手续。否则, 原订座位不予保留。

       退票:旅客在航班规定的离站时间2 4 小时以内、2 小时以前要求退票的, 需支付客票价的1 0 %作为退票费; 在航班规定的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之内要求退票的, 收取客票价的2 0 %作为退票费; 在航班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的, 按误机处理。

       误机:它是指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因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乘机。旅客误机后, 如果要求改乘后续航班, 在后续航班有空位的情况下, 有关航空公司应积极予以安排, 不收误机费。误机旅客在航班规定的离站时间以后要求退票, 需支付票价的5 0 %作为误机费。

       行李赔偿:托运的行李如果发生丢失或损坏, 由航空公司负责赔偿, 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 0 元。如果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 0 元时, 按实际价值赔偿。如果托运的行李每公斤的价值超过人民币5 0 元时, 可以办理行李声明价值, 航空公司收取相应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 0 0 0 元。如果此件行李丢失, 航空公司将按声明价值赔偿。

       航班延误时航空公司的责任:因航空公司机务维修、航班调配、商务、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 航空公司按规定应向旅客免费提供餐饮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正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 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食宿, 但费用由旅客自理。

最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