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许多企业家大多以非凡的毅力

       企业是一部分工复杂、高度专业化的机器。企业组织中的任何一个部门, 若单独存在, 势必难以生产完整的产品或提供完善的服务。但集结群力后, 就可以产生可资利用的经济价值。既然如此, 为什么还会出现领导者独断的现象呢? 这就需要我们深刻地剖析这一问题。

       事实上, 领导者之所以会独断专行, 其因素是多方面的, 但有一点是值得一提的。那就是权力, 因为大权在握, 所以根据一般的思维模式, 必然会出现对权力的施用。当然, 权力本身并无可争议, 关键是权力的使用方式。如果是一种完全缺乏制约与监督的情况, 那么, 此时一定会出现权力的任意行使。这时, 一种个人全能主义的思潮便抬头了。这是领导者独断专行的一个思想根源。

       事实从来都具有无可辩驳的说服力, 我们还是援引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下个人全能所带来的恶果:

       改革开放之初, 随着国家大政方针的改变, 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 发展迅速, 同时吸引了各界精英, 这些人当中大多是国企的骨干。事过十年之后, 又一幕情景出现在了民企里。与其他民营企业相比, 爱多集团可以说是幸运的- - 爱多不乏人才、高手云集, 但它却又是不幸的, 在其陷入危机之时, 高级人才纷纷离它而去。

       很多人都将这归罪于" 拜金主义" 大行其道, 认为人们普遍缺乏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不管境界多高的人, 只会对金钱忠诚, 现在普遍的真理就是" 只能同甘, 不能共苦。" 而事实并非如此, 除了爱多领导人开出的高额薪金之外, 这些人才之所以来爱多, 更看重的是爱多的朝气蓬勃, 以及所能提供的发展空间、学习机会和自我实现的机会。

       基于此, 许多人在危机之初, 并没有要离开爱多的念头, 他们只想尽快将企业带出困境。他们当中的许多人甚至提交过上万字的方案, 然而在最高领导人那里得到的答复只是" 你们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 。因此在应付债务危机时, 他们根本不知道公司为何欠债, 欠债多少, 现在的家底如何, 应付讨债的政策如何。领导的指示是:" 一要顶住, 二要弄钱。"

       他们当然知道, 作为部门经理, 他们的职责要求他们尽最大努力扭转败局, 留住他们所效力的企业。但事与愿违, 总裁却把解决爱多危机作为他一个人的事, 以为只要他能找到资金就能拯救爱多。其他人要做的事就是等他去找资金, 把企业各层人员( 尤其是高层人员) 拒之于解决危机之外。因而这些高层人员对于爱多危机的解决只能是爱莫能助。

       是爱多领导人的个人全能主义将其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他们的独断不容许员工们对自己的企业" 指手划脚" 。中国的许多企业家大多以非凡的毅力、过人的胆识、不懈的努力创立了自己的企业, 并使企业由小变大, 使自己和企业都走向成功。然而创业的成功和传媒过分的渲染往往使这些民营企业家过分自信, 高估自己的能力, 以为自己无所不能, 从而滋生了个人全能主义。

       一味的自我陶醉, 使他们逐渐由创业时的和蔼可亲变成了事事专行的" 独裁" 统治者, 他们坚信" 没有他就没有企业" 。在企业初创时期, 由于规模较小, 企业的各个方面如生产、财务、营销等全部由企业家一人承担, 采取的就自然是集权管理。

       受这种管理模式的影响, 倒下的企业又何尝只是一个爱多!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 造就了大批优秀的企业家, 他们一度叱咤商海, 成为时代的领导人物, 无数的光环戴到他们头上, 他们的企业曾经是多么的不可一世! 可是, 这些曾经创造过辉煌的企业在迈向新世纪的新一轮市场竞争中逐渐显得力不从心, 甚至有不少被企业界和理论界看好的著名企业也在竞争中纷纷被淘汰出局, 如珠海的巨人集团等。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些既有一定经营规模, 又有一定市场竞争优势的著名企业过早地失败呢?

       经济学家们在关注, 企业家们也在反思, 难道这些都是由于经济规律在作怪, 谁也无法跳出那个周期? 经过长期的沉思, 人们发现这些遭遇失败的企业有一个共同之处, 就是都有一个英雄式的领导人物, 并以其为核心, 企业在其领导下走向辉煌, 同时也正是在其领导下走向失败。真可谓" 成也萧何, 败也萧何" 。

       出现了逻辑应用研究的高潮

       在纯逻辑这一层面上, 还有一种较为特殊的逻辑, 即元逻辑, 元逻辑是以逻辑本身为研究对象的元理论, 是关于" 逻辑的逻辑" , 它是刻画、研究逻辑系统形式面貌与形式性质的逻辑学科, 研究诸如逻辑系统的一致性、可满足性、完全性等等。因此, 元逻辑本身也是逻辑, 是一种超越逻辑( 对象逻辑) 的逻辑。

       这样, 我们可以将纯逻辑再分成元逻辑与理论逻辑, 理论逻辑也就是指元逻辑之外的纯逻辑部分, 它是逻辑学的主体部分与基础部分。

       以上面的论述为基础, 我们便可以将逻辑分成元逻辑、理论逻辑与应用逻辑三个层面。

       谈到应用逻辑, 我认为有必要谈一谈" 应用逻辑" 与" 逻辑的应用" 之间的关系。目前在我国逻辑界, 也出现了逻辑应用研究的高潮, 很多的逻辑学者将逻辑理论应用于各个具体领域, 形成了诸如" 经济逻辑" 、" 法律逻辑" 、" 刑侦逻辑" 、" 诉讼逻辑" 等等学科。这当然是一种可喜现象, 但是, 我认为, 这些研究都还只是属于逻辑的应用而不是真正的应用逻辑。

       这也就是说, 应用逻辑与逻辑的应用是有区别的。依我看, 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逻辑的应用强调的是" 应用" , 而应用逻辑则要求形成系统的" 逻辑" , 因此, 只要是将逻辑原理( 不管是系统的还是零散的) 应用于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或某一个具体问题, 均可谓之逻辑的应用。但应用逻辑则不同, 首先, 它要求将逻辑原理( 主要是现代逻辑理论) 系统地而非零散地应用于某一学科或领域, 其次, 它要求在应用中形成逻辑系统特别是形式系统。因此, 一门真正的应用逻辑, 必须是一严格意义下的现代逻辑分支, 它应该是现代逻辑而非传统逻辑的。

       基于这一认识, 可以说, 逻辑的应用是应用逻辑的一个较低层次, 而应用逻辑则是逻辑的应用的高级阶段或完成阶段, 任何应用逻辑都是逻辑的应用, 但并非任何逻辑的应用都可以称之为应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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