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主权在君”论

       主观主义把法的本原归结为人的功利、目的、情感或意志, 并把法产生的合理性建立在这些主观精神之上。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命令主义产生于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之后, 其标志是宗教方面出现新教, 政治方面出现开明专制主义, 经济方面出现重商主义。这一阶段的代表人物有格劳秀斯、霍布斯、斯宾诺沙, 其共同点是安全比自由更受重视, 并倾向于到统治者的智慧和自制力中去寻找法的根源。

       在近代西方法哲学史上, 主权命令主义的代表人物首推荷兰的格劳秀斯和英国的霍布斯。格劳秀斯虽然认为人性是自然法之母, 人类理性是自然法的实质, 但是在涉及现实法的问题时, 他则表现出鲜明的国家主义立场。按照格劳秀斯的看法, 国家是自由人出于理性的考虑, 为享受法律利益和共同福利而结合起来的, 是独立的自由民的集合体。既然文明社会是为了维护和平而成立的, 那么在达到这个目的所必要的范围内, 国家就理应拥有一个超越人们之上的权力。所以, 为了维护公共和平和良好秩序, 国家有权制止人们之间无限制地应用这种权利。

       因此, 所谓主权, 就是那种不受另外一个权力限制的权力, 就是那种其他任何个人意志不可视其为无效的权力。

       格劳秀斯承袭博丹的观点, 极力反对" 主权在民" 论, 鼓吹" 主权在君" 论。他认为, 人民绝没有强迫或命令君主的权力, 也没有因君主滥用权力而起来限制他, 惩罚他的权力。如果允许滥用抵抗的权力, 国家将无法存在, 而变成一个一盘散沙式的人群。不仅如此, 格劳秀斯一方面认为任何私人无权对犯罪者实施惩罚这无疑是正确的, 但另一方面又认为只有拥有最高权力的君主才有这种惩罚权, 因为法律乃是君主意志的体现, 君主不受任何人支配。这种君主绝对主权论的思想, 反映了格劳秀斯法哲学观的保守性质。

       人力之培补为不可少云

       清代高见南《相宅经纂》卷二" 文笔高塔方位" 云:" 凡都省府县乡村, 文人不利, 不发科甲者, 可于甲、巽、丙、丁四字方位上择其吉地, 立一文笔尖锋, 只要高过别山, 即发科甲。或于山上立一文笔( 塔) , 或于平地建高塔, 皆为文笔峰。" 一般文峰塔、奎星楼、文昌阁多建于山上, 以增修弥补堪舆观念中的山势缺陷, " 化凶为吉" ; 以期通过修景、造景、添景等方法达到风景画面的完整谐调, 山势山形的均衡与象形, " 趋全避缺, 增高益下" , 从而获得视觉及心理上的满足与平衡。如明代福建福宁府城的马鞍山, 面对着府治的学宫, 山的两峰有一峰略低, 堪舆家即劝修文峰塔于其上。陕西韩城明代士人集修文星塔铭文曰:" 盖闻宇内有不及者, 而培补需焉。……从来隩境名区, 天工居其半, 人巧亦居其半……人力之培补为不可少云。

       世宗宪皇帝御极元年, 分府杨公摄县椽, 流览韩邑山水, 不甚额喜。" 芳溪熊氏青云塔志》云:年) 。江西" 水口之间宜有高峰耸峙, 所以贮财源而兴文运者也。……芳溪四面皆山, 东有桐冈相台, 西有狮岭凤坡, 北有牛洞太山, 南有炉峰笔架, 其缜密之势列如屏墙, 惟东南隅山势平远, ……自雍正乙卯岁依形家之理于洪源、长塍二水交汇之际特起文阁以镇之, 又得万年桥笼其秀, 万述桥砥其流, 于是财源之茂、人文之举, 连绵科甲。" 徽州考川仁里" 水口两山对峙, 涧水匝村境, ……筑堤数十步, 栽植卉木, 屈曲束水如之字以去, 堤起处出入孔道两旁为石板桥度人行, 一亭居中翼然, ……有阁高倍之……榜其楣曰:文昌阁。" 安徽旌德县城文昌塔也是按照堪舆观念修建, 因其县城地形像" 五龟出洞" , 似有带走文运和财气之兆, 以及西南有一座形状似火之梓山, 疑为城里失火之源, 故于清代乾隆的年间特修塔" 定龟" 和" 镇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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